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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骨铭心的那件事作文600字

admin 初二作文 2023-09-21 53

“汤圆来咯!”,妈愉快的声调往上扬,一碗冒着热气的汤圆呈现在眼前。我用手轻捧住碗,手掌心传来的热度让我想起了那难忘的事……

“早饭呢?”我风风火火地洗漱完,却不见早饭踪影,迫不及待地叫到。“在这里啦。”,妈远远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还在做啊,我要迟到了!”我跑到厨房里,很不耐烦应声道。”我也不知道会这么久,你等等。”妈小心翼翼地看了我一眼。

�D�D那眼里布满血丝,可一心要飞去学校的我未觉有他,只焦躁地在房里踱着步,不想再多说话。厨房里一时沉默,只有锅里汤水翻滚的声音。妈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却局促着没有开口。这其中原因我清楚不过——妈这几个月工作十分忙,我与她的交流早已隔了“厚障壁”,而昨晚的争吵更是雪上加霜。

我抬起眼看她——乱糟糟的头发夹杂着许多银丝,面色疲惫,却仍十分专注地盯着锅里。“怎么做个早饭也这么费力?”我忍不住了,走上前一探究竟——原来是汤圆。白白糯糯的汤圆在水里翻腾着,扑上来芝麻的香气。“好了,好了”。妈迅速拿起了一个瓷碗盛汤圆,目不转睛。

我瞅了下表——七点了!“我来拿过去!”我急忙夺过那碗。"烫!"妈的急声叫唤已经迟了一步。那滚烫的感觉像锥子般刺痛了我的手,我倒吸一口冷气,猛地缩回手,那碗摇摇晃晃地落在台面上,半碗汤圆洒了出来。"这么烫,你拿它干什么"?妈凑过来翻开我的掌心,用手摩着发红的部位,轻皱着眉,眼里满是心疼。

——那眼里布满血丝。我的心里忽地涌上一阵酸楚——她毕竟是我的妈呀!“没事。”我诺诺答道。她松开手轻叹一声,又立马盛了一碗,端起就往餐桌那跑。那动作不带丝毫迟疑,那手紧捧着碗,仿佛刚才灼痛我的热度只是幻觉。我连忙跟上她,“你不觉得烫吗?”我看着她红通通的手,心生疑虑,莫非是我的手太过娇嫩?她急促地呼吸着,仍轻轻一笑,“烫啊,可是以前你不是喜欢吃么,我端着久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我微微怔住了,心里翻江倒海。以前她爱做汤圆,只因为我贪恋那软糯间香甜的味道。那时候我就边等待着汤圆,边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眉目之间都流露出幸福。

轻咬下那汤圆,甜味涌上来,我只觉从碗上传来的炙热混着那甜味,灼得我的心生疼——她仍然记得我的喜好,我却忘了她一直是爱着我的。“今早发现没汤圆,急着去买这才晚了……”。妈脸带歉意。我静静捧着那碗,热气腾腾之中,我的眼泪忽然就掉了下来。妈的爱的炙热,推倒了一切“厚障壁”!

那天虽迟到了,但那热度久久围着我,让我心难平静——那令人难忘的是妈炙热深厚的爱,是让我刻骨铭心的温热。

“妈,我要学煮汤圆。”我紧紧捧住那碗,紧紧捧住了那温热。“好啊。”妈和我都甜甜的笑了……

读书是人精神上的一种追求,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位知己谈心,定会受益匪浅。

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到了书店,我就感受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氛围。书店里人很多,但却很安静。有的人坐在地上看,有的人坐在凳子上看,还有的人站着看,个个都聚精会神的。再看看,书店里的书琳��满目,我一下子被吸引住了,有《十万个为什么》、《伊索寓言》、《班里有个小书虫》……最终,我挑了一本名叫《班里有个小书虫》的书,学着其他人的样子坐在地上,看了起来。没想到,这本书这么好看,我一直看到新华书店下班为止,又叫妈妈买了几本书带回家看。从此,我便喜欢上了读书。

随着我年龄越来越大,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读了《柳林风声》,我认识了老实、正直的老獾;勇敢顽强的多萝茜;读了《西游记》我认识了机智勇敢的孙悟空、憨厚可爱的猪八戒;读了《爱的教育》我明白了:爱是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是不可退缩的道路……

现在,我已经到了“饭可以不吃,但不可一日无书”的程度。我常常因看书看得津津有味而忘了吃饭,甚至连上厕所都忍不住把书带着。妈妈一看到这个情景,就会说:“你这个“小书虫”,真让人担忧啊!”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种快乐,一种成长,我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