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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日礼物作文500字

admin 四年级作文 2023-09-21 44

在我六岁生日的那天,爸爸下班后略带神秘地对我说:“淇淇,你猜猜爸爸给你带了什么礼貌?”我好奇地打开一看,那是一只粉红色的小熊猫布娃娃,粉红色——那可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很喜欢它,因为它是可爱的。它全身粉红色、毛茸茸、胖乎乎的,非常精神地竖立着两只圆圆的大耳朵,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时刻注视着我,脖子上一个Kitty猫戴着的领结,还有一个会动的鼻子,简直可爱极了。

我很喜欢它,因为它总是静悄悄的,有时还特别善解人意。它陪我看书、写字、画画,在我认真做作业的时候,它会笑;在我不好好读书时,它会生气;在我画出一副满意的画时,它会点点头。有了它,我的学习生活特别的丰富多彩。

我很喜欢它,因为它很讲究卫生,还喜欢运动。每个周末,在我完成学习任务后,我会为它洗澡,洗掉身上的灰尘,帮它换上崭新的衣服。每个周末,在我出去和父母散步时,它总是紧紧地偎依在我的怀抱,陪我一起锻炼身体和健康成长。有了它,讲究卫生和锻炼身体已经成为我的良好生活习惯。

我非常喜欢爸爸为我精心挑选的小熊娃娃,因为它是粉红色的,因为它是善解人意的,因为它是讲究卫生的,因为它是我最好的生活伙伴。有了它,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新疆有着许多的美食,那味道一个赛一个。大盘鸡、拉条子、老酸奶、手抓饭……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手抓饭了。小时候的我,经常吃手抓饭。金黄的米粒,颗粒分明、晶莹剔透,胡萝卜切成条形,洋葱片炸至金黄,嫩嫩的羊肉点点香料入味,一同搭配起来,色香味俱全。光是看着就让人垂涎欲滴,食欲大增。

手抓饭不仅好看也很好吃。

吃一大勺,抓饭的香味便弥漫了整个口腔,米饭颗粒分明、油而不腻,羊肉一口咬下去,肉汁便充斥口腔,再加上胡萝卜的点缀,羊肉就不显得油腻,这样的场景,一想便让人口水直流,我保证你吃了一定会再来一碗的。

最后再喝上一杯清茶,不仅对身体有好处,还把浓重的羊肉味,压了下去,只留下整个味蕾的清香。

而且,这饭还有一个动人的传说。

相传在一千多年前,有个叫阿布艾力·依比西纳的医生,在他晚年的时候,身体很虚弱,吃了很多药也无济于事。后来他研究了一种饭,进行食疗。他选用了羊肉、胡萝卜、洋葱、清油。羊肉和大米加水加盐后,小火焖煮。这种饭具有色香味儿俱全的特点。很能引起人们的食欲,于是他早晚各吃一小碗。半月后,身体渐渐恢复了健康,周围的人都非常惊奇,以为他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后来,他把这种药方传给了大家,一传十,十传百,变成了现在的抓饭。

我不知道这个传说是否真实,但抓饭确实很好吃,你来新疆,我请你吃抓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