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在小学生涯中的最后一年。今天,是我们度过的最后一个六一儿童节,因此,我也更加享受着六一儿童节的经过。
六一刚开始,学校就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为一年级佩戴红领巾,帮助他们进行入队仪式。
当一个略显羞涩的小妹妹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眼前就渐渐浮现出自己刚入学时候的场景。那时候的我们,多么天真啊!对一切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那时候的我们也是多么害羞啊!就连跟老师、同学们打招呼的声音,都小的听不见。
我轻轻地把小妹妹的领子翻上来,然后极其郑重地把这光荣的红领巾带到小妹妹的脖子上,最后非常细心的打了一个结。
一切准备过后,我和小妹妹各退一步,认真地行了少先队队礼。在这短短的3秒里,我脑海中渐渐形成了一幅图画。这一根短短的红领巾里有我上课听讲的坐姿,灯光下写作业的身影,操场上潇洒奔跑的背影。还有,站在西花台烈士陵园里演讲的我,有升旗台上庄严又缓缓升起国旗的我,有去年六一儿童节全校师生前主持的我。
这时,我又看见了小妹妹从无知烂漫成长为富有文艺气息的偏偏少女。
啊!一个个童年美好的梦都化在了这一条红领巾里。
多么难忘一个难忘的六一,一个忘不了的六一儿童节!
清晨起来,洗漱完毕,在书柜中随意挑拣出一本书,泡一杯淡淡的清茶,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望望刚蒙蒙亮的天,低下头翻开手中的书,一缕凉风吹来,拂动了我的头发。
这,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了。
记得小时候,第一次翻开一本蓝皮包装的书时,只感到一股浓浓的香气,多独特的书香啊!从这之后,每天必须做的一件事,就是闻闻书的香气,然后翻翻书中可爱的插图,这使我爱上了书籍。
长大了一些后,已经不满足于书香和插图,而是试着去品味文字的香气。这时,我才真正爱上了读书。文字如同一壶浊酒,将我彻底迷倒于其中,我将终生拜倒在文字的美丽之下。与书相遇,真如同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恋啊!
八岁时读《哈利波特》,魔法飞天扫把、魁地奇、魔法石……一切都那么的新颖,使我对“魔法”一词的认知提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多么奇幻的一个魔法世界!当然,如果没有JK。罗琳的奇思妙想,人们永远找不到通往这个世界的大门,永远无法探求一个真正的魔法世界。
十岁时,《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一书使我感受到了什么是坚强。想象一下,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人在无尽的黑暗中挣扎地活下去,并且活得如此光彩,这种人多么值得我们去敬佩!海伦·凯勒做到这一点,赢得别人对她的敬佩。那三天的光明,在她心中,已成为永恒。
十二岁时翻开了《安妮日记》。日记中,面对法西斯对犹太人的压迫,安妮流露出不是悲伤、绝望,而是对未来的憧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如同一只笼中的小鸟,却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向往。”这本日记如同黑暗中划破混沌的一道光芒,留给世人的是面对死亡威胁时对这个世界的期待!
于是,我试着把文字之美运用在我的写作上,却模仿得笨拙无比。我便去向老师求助,郭老师说:“每一句话,都是作者情感的体现。要打动读者,你就要全身心地投入情境中,用自己的真心感动自己,感动他人。”在郭老师与书的帮助下,我的写作水平终于有所提高,品味到书籍之美,我也从书中得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是我人生中的一个指路牌,是我终生的伴侣,有书相伴,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