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妹妹都放暑假了,我们决定到大自然去玩一玩。这不,我们又发现了一个好玩的地方,小妹妹和我刚要走,一只小狗狗跑来了,非要跟着我们。
刚踏上那条路,我感觉好阴森。走到里面看到的都是绿油油的菜,原来这里是菜园。狗狗跑到了我们前面,去追野鸡啦,刚跑到菜地里,他傻眼了,自己被淹没在玉米地里了,出不来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路。我们往前走,狗狗在后追。望着被太阳笼罩的玉米地,我心里想着又到了吃玉米的季节了。好热呀,我们俩在玉米地被闷得满头大汗,我们走出玉米地。来到转弯口,我们两个被一棵草给吸引住了,他长得像鸡蛋圆圆的,摸上去软软的,好神奇的草,怎么长成了圆形?“哇,好多这种草。”我对妹妹说。这个菜地里的门是用梯子做的,可以爬上去。我们还没进去,狗狗就已经进去了,我们两个觉得太危险了,就下来了,但狗狗还在里面。我们相信他会找到门的,我们就先走了。突然,“啪”得一声狗狗掉沟里了,我和妹妹看了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他爬上了沟,但找不到门,我和妹妹,就站在门前,但他却与门擦肩而过,但是最后他还是出来了。他为我们的探索增加了许多欢乐。突然听到了一个“啊呜”但声音,不是妹妹叫的,是谁叫的?我拉着妹妹跑了回去,狗狗在后面跟着。
大自然!处处有惊喜,需要我们去探索,去发现大自然的美丽!
中国人爱吃,这是天下皆知的事。不管是为了吃活着,还是活着为了吃。我们这一辈子是总归离不开吃的。但爱吃不如会吃,会吃不如吃的有乐子。
说到吃啊,就不得不提起一个人,他可是会吃的典范,他将自己对美食的理解与感受写成了一本书。这个人就是汪曾祺,书则是他写的《人间之味》。
这本书说白了就是一本汪曾祺老先生一些散文的大杂烩,虽说放在一起,但丝毫没有一些违和感。书内大多是一些他和“美食”发生的事。说是美食,但有相当一部分是生活中很常见的菜。但是在他笔下,总能写出一些不同之处。比如炒米、鸭蛋、咸菜等等普通的食物,都在他笔下显得别有一番风。
汪曾祺老先生写作的风格一向是淳朴,贴近生活。而这个特点在这本书里表现的是淋漓尽致。例如在写苦瓜是有这么一小段。“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南方运来的,买的也是南方人”。语言就是这么清淡,这么贴近生活,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他是一个会吃的人,同样也是一个善于寻找,会发现的人。书中写道,山西人喜欢吃酸,无锡人喜欢吃甜,四川湖南人喜欢吃辣。这些都是生活常识,但是他说却将它们写了出来展现在我们面前,可见吃也为汪曾祺的文章增添的不少的素材。说到了口味,书中也写到“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些,杂一些,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这一句话。口味无非就分为五种,酸,甜,苦,辣,咸。我觉得这些口味对应丁喜怒哀惧这些情绪。同样也对应你对生态的态度,如果口味总是单一的,那么相信你的生活也是单调无味的。
中国人讲究民以食为天,不仅是汪曾祺,一些其他的文人雅士也都很喜欢美食。例如大文学家鲁迅。吃不仅是为人体提供能量,其实也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成。只是大家掌握了这门艺术,想必大家的生活中必定会平添许多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