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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首歌作文500字

admin 五年级作文 2023-09-21 42

“狂风暴雨黑夜有你,不同的每天同样的努力,日出日落启航有你,每个梦都有阳光叫醒……”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哼起来。我感觉我的一些烦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真的太喜欢这首歌了!

这首歌是五个人一起唱的,分别是吴磊、尹正、韩庚、大鹏、陈坤。歌名叫做《二十四小时》。整首歌的旋律优美,朗朗上口,歌词激励人心。这首歌虽然看起来很平凡,却记在我心里,回味在我笔下。

这首歌不仅旋律好,歌词也特别棒!整首歌我都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句是:“二十四小时随你,再艰难,我不迟疑,需要我就说一句。”我喜欢这首歌的原因有三点:

第一点,是因为歌名特别精确。

这首歌名叫《二十四小时》,时间能证明一切,能改变一切,还可以实现愿望。

第二点,是因为它能激励人们。听着这首歌,脑中不断浮现这样的场景:一些人正在拍一部综艺节目,但是有些高难,让他们谁也不敢做。但是只要听到这首歌,他们又有了信心……

第三点,是因为它可以让我忘却心中的烦恼,享受音乐带给我的魅力!

我喜欢音乐,在音乐中我感到快乐,这种快乐是来自内心的快乐。每当我有烦恼时,我就听音乐。听着音乐,我就感到浑身放松。跟着音乐一起摇摆,一起进入音乐的世界,忘却烦恼,忘记压力,忘记一切。这句高潮一起,让我想到《二十四小时》带给我的鼓励。

这就是我最喜欢那首歌,你感到它的美妙了吗?

说起薯片这种零食,一片片金黄金黄,包装有红有黄有蓝,每种包装表示着不同的味道,但是每个味道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脆,咬一口,随着“咔嚓”的一声,味道一点一点的让你吃了还要吃了还要,到最后,一大包的薯片一下子就变你吃光了。

尽管这个薯片十分诱人,可是想得到他那可不简单喔。

七点一刻,七点半……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

都七点半了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呀,好烦人。我抱怨着,我望了望外面天已经全黑了,没事干!超没事干!

要不,要不我流了点口水,我记得老妈把我买的薯片藏在自己房间里,走去试着找找看,反正老妈不可能一下子就回来,想到这,我咽了下口水,光想不如行动,我惦起脚一点一点向老妈房间走去,开始地毯式搜索。

我双眼冒着金光,搜的可太神了,一点小地方也不放过,床头柜,NO。床下NO。床上NO、NO、NO、NO……找了地朝依就没有找到,难道,我可爱的小薯片你不会被可怕的老妈给灭了吧,我的心中掠过一丝伤感,不对我还有个地方没找,我记得老妈已经很喜欢把东西藏在衣柜的衣服堆中,我三步并做两步冲向衣柜,我翻遍了衣柜终于在衣服堆中找到了那包可爱的小薯片,我激动的跳了下,“咚”悟我倒息了口冷气,头好痛,可是找到可爱的薯片知足了,正当我开始吃时,老妈回来了,我完了,可是还好后面还跟着几个阿姨,我好走运呀没被批,ohye!

这次偷薯片这记在欢乐中圆满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