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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admin 读后感 2023-09-21 61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来到时代广场,一夜之间竟成了地铁明星。就在它被人们众星捧月般围住时,它突然放弃名利,放弃美好的一切,回到了日夜思念的家乡。这就是我今年暑假看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合上书本那一刻,我耳边仿佛响起了柴斯特那嘹亮而有韵味的歌声,眼前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在家乡凉爽晴和的星空下,在乡间的草地上,一只自由自在的蟋蟀正在放声歌唱,它把歌儿唱给家乡的土拨鼠、雉鸡、野兔……它把歌儿唱给家乡宁静的芳草…还有家乡那一望无际的田野……

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家,是撑起天空的那把伞!

我想起了前不久参加的新加坡游学夏令营,在老师的带领下,我独自背起行囊,满怀着快乐出发了,我像一只挣脱了绳索的风筝,我渴望飞上蓝天,一展我的舞姿……我和小伙伴们欢呼雀跃着,心底的花朵遍地开放:“我要飞得更高,飞得更远……”然而,几天之后,思念便如潮水般向我袭来,顿顿被洋快餐包围的我,开始想念爸爸熬的小米粥;面对老师的谆谆教导,我却想念妈妈的嘘寒问暖;而耳边缺少了妹妹欢快的叫喊声,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不知不觉,我竟如此想家了吗?内心却是无声的回答。此刻的我,就像时代广场的那只蟋蟀,凝望着家的方向,我流泪了……

我觉得我读懂了柴斯特的内心:家,是撑起天空的那把伞!

我家中有一个陪伴我许久的朋友,它是那么聪明伶利,又是那么顽皮可爱,它就是我家的一条小狗“嘟嘟”。

嘟嘟有个不平凡的来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我和爸爸妈妈去花鸟市场走走。当爸爸妈妈争论是买画眉鸟还是买金鱼时,我走进了宠物店。我的目光被一只金毛吸引了,它身披金黄的大衣,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充满智慧的黑眼睛,这个小眼睛就像两颗耀眼的黑珍珠一样发散夺目的亮光,最后,我们既没有买画眉鸟也没有买金鱼,而是买下了它,以后我和它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它是多么的聪明,可又是多么的顽皮。有一次,我带着它去散步,我和它一路走走停停,跑跑跳跳,一边走一边玩。到了后来,都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就这样我迷了路。天空灰蒙蒙,云压得很低,似乎是要塌下来了,我想:“看来天要下雨了,我和嘟嘟要马上回去。”我走来走去也找不到回去的路。最后我只能拍拍嘟嘟那小小的脑袋说:“嘟嘟,你带路,我跟你走。”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拉着我往前走,一路上,它有时会顽皮一下,一头扎进草丛里不出来,最后我赶在下雨前,回到了家中,从那以后,我对它十分敬佩,我和它也成了要好的朋友。

每当我在最开心的时候,我永远不会忘记它,总会和它一起玩耍,分享快乐。每当我考试考砸了,失落地回到家中,它总会第一个冲上来,摇着尾巴跳来跳去地,把我的失落都赶走了,我又和它一起玩耍了。

它就是我家的嘟嘟,在开心时会陪伴我,失落时也会陪伴我,它就是那样聪明,那样的顽皮,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