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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300字

admin 三年级作文 2023-09-21 57

我的朋友名叫程宇翔,他长得非常白,像雪一样的皮肤。个子高高的,像一个巨人。他上身穿着蓝色T恤,下身穿绿色的短裤,看起来十分帅气。

程宇翔学习非常认真。上课老师提出十个问题,他居然能回答九个。他的字写得也非常漂亮,就像印刷出的一样。有时候,我上课听不懂的地方,就去请教他,他会花费休息时间给我耐心讲解,像个小老师一样。

程宇翔也非常有爱心。有一次,我约他去新华书店看书。到了新华书店,我看见他在地上捡蜗牛,然后放进盒子里。我就问他:“你为什么把蜗牛放在盒子里呢?”“把蜗牛放在盒子里,就不会被自行车压死了。”他回答道。这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啊。

程宇翔还是个运动健将。他每天早上都绕着操场跑三圈,他跳绳很厉害,能跳一百次,所以他的身体非常棒。

我喜欢我这个好朋友。

所谓笨事,就是指那些在大人眼里比较荒唐的事情。但在孩子眼里,可不这么认为。和许多孩子一样,在我小的时候,笨事也做得不少,现在想起来还忍俊不禁呢。

五六岁的时候,我有个奇特的嗜好:对大人们钟情的“酒”极感兴趣。每回爸爸从外面回来,总会带一身酒气,那种气味混合着外面冷空气的味道,闻一闻,着实令人神清气爽。有时候,爸爸喝得有些重了,就会把我抱起来,用满脸的胡子碴蹭得我的小脸,很亲切。平时,爷爷吃饭时也会时不时来上一杯红酒,摇头晃脑的还念念有词:“葡萄美酒夜光杯…”。宴会上,人们也要用酒来庆祝,大家因为愉悦而饮酒,也因为饮酒而感到愉悦。渐渐地,我对酒产生了兴趣。

一日,我趁着家中无人,偷偷拿着一个纸杯,倒了些白酒,想着:“是一口干了呢?还是一小口一小口抿下去呢?”转而想到电视上那些英雄豪杰,都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我便想当一回英雄,一口喝下了小半杯酒。可接下来,这酒既没有琼浆玉液的甘甜滋味,也没有令人神清气爽的美好感觉,却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充斥在喉咙,仿佛一团火在我胃里燃烧,很是难受。我赶忙接了一大杯凉水,咕嘟咕嘟喝下去,才好受一些。

这个童年笨事,不仅让我对酒产生许多畏惧,还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任何东西,在不清楚它的底细前,一定要小心对待,不能鲁莽行动。童年已经离我远去,但心中的记忆既酸涩,又甜蜜,将永远留存于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