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本厚厚的相册,里面有许许多多的照片,可我最喜欢的却是我和段星谣的合照。
有一次舞蹈班下课,我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进休息室,咦!爸爸妈妈呢?难道回家了吗?突然我想起来,以前爸爸妈妈走之前都会给我留下几块钱的。我把包翻了个遍,居然连一分钱都没有,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饿死了,这可怎么办呢?这时,从休息室门口经过的段星谣看见了着急的我,问清我原因,二话没说,拉着我的手就走,她连忙向她妈妈要了六块钱,飞快的跑进了舞蹈班的小卖部里,给我买了两元的饮用水和四元的面包。从那以后,我们两个相互关心着,慢慢的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突然有一次,段星谣哭着走到我面前,泣不成声地说:“薛依曼,我妈妈要去北京做生意,明天就要坐飞机离开这里了。”什么。我的心里不禁一颤,自己最好的朋友居然要离开这里了,于是我决定,第二天早上去送一送她。第二天,我来到机场,段星谣看见了我,立刻跑了到我的面前,我们俩伤心地抱在一起,谁都不愿意离开,因为这是我们最后相处的机会,妈妈用手机把这一幕照了下来做纪念。
虽然段星谣已经离开平顶山一年了,但我只要一看见这张照片,就感觉她还在我面前似的。
星期六终于到了,此时的我归心似箭,真想一步就回到家。临放学老师给我们留了一项作业——为爸爸妈妈做一次饭。听了以后,我暗暗的窃喜,这个作业真简单。
回到家后,我自己在房间里苦思冥想,做什么饭呢?复杂的我肯定做不了,那就做一道最简单的菜——西红柿拌白糖。
说干就干,我马上准备食材。拿出两个西红柿和一袋儿糖,接着把两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放在水里洗干净,然后把西红柿放到开水盆里,等了一会儿再拿出来,我就看到西红柿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小裂缝,我就顺着小裂缝把西红柿的皮剥了下来。
该切西红柿了,可我从来都没有切过东西,我就去找我姥爷给我做示范,只见姥爷右手拿着刀,左手按着一个西红柿,先把西红柿从中间切成两半,然后把其中的一半儿西红柿切成月牙,我见姥爷轻轻松松的就把西红柿给切好了。我也学着姥爷的样子,先把西红柿放在案板上用左手按住,右手拿刀,可是刀却不听我的使唤,西红柿像鱼一样滑,好不容易把刀压进去了,却切不下去,我没办法只好把左手按到刀背儿上,一使劲儿,总算把西红柿切成几瓣儿了。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不一会儿我就切好了西红柿。最后我把西红柿放在盘子里,然后再放上些糖,我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感觉很好吃,酸酸甜甜的。
爸爸妈妈回家后,看到我做的菜,非常的欣慰地说我长大了,知道为爸爸妈妈做饭了。我不好意思的承受着他们的夸奖,然后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的吃了晚餐。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人要不断去尝试自己没做过的事情,这样才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