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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正是读书时作文500字

admin 初一作文 2023-09-21 111

我喜欢读书。不论是阳光明媚的午后,或是夕阳西下的黄昏,还是繁星闪烁的夜晚,一有闲暇,我总会坐在窗前,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

读书如水,可以浇灌心灵之田;读书如火,可以点亮理想之灯;读书如花,可以为生活的画卷添上一抹色彩。

读诗,是一种感悟,感悟生命之美。诗仙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让人感悟充盈天地的豪迈。李清照“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让然感悟凄婉无奈的悲伤。

读散文,是一种意境,或朴素、或华丽,于不经意间营造而成。朱自清先生的《春》将一切景语化作情语,完美诠释了春天生机勃勃、焕然一新的意境。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以景入理,推己及人,让我们领略了“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宏大意境。

读小说,是一种享受,放飞自我,去体验,去感受。《水浒传》中人物一波三折的命运让我心神激荡。《狼王梦》中紫岚悲壮的结局令我留下眼泪。《波西杰克逊》中奇幻的经历让我心驰神往。

读戏剧,是一种情怀,在暴风骤雨的冲突中,看清人性的善恶。《窦娥冤》感天动地,让人心生同情。《威尼斯商人》中贪得无厌的吝啬鬼--夏洛克,让人心生厌恶。

读书就是读懂我们自己,人生何尝不是一本不停翻动的书呢?我们正当少年,在这成长的时光里,让我们多翻几页,多摘几篇,为青春写下永恒的注脚。

忘不了,那棵树,那声声蝉鸣,那一段曲和那一份梦想;忘不了,那片夜,那点点灯光,那脸浓妆和那一抹年少。走近那段回忆,浓墨重彩,挥之不散。哦,我亲爱的合唱团!

小学的时候,因为偶然的机会,我成为了合唱团的一员。这个称呼,一用就是五年。还记得那个七月我们最后一次告白……。

“知了——知了——”,外面是似火的骄阳,排练厅里却琴声如水,合唱团的同学们就像窗外那棵苦楝树上的知了,每天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都在接连不断地唱着。为何如此辛劳,几乎要放弃半个暑假?因为我们的目标是站上G城举办的全国合唱节这一大舞台!冲着这个目标,我们要用最柔美的声音唱出最坚韧的力道!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光飞逝,比赛的日子临近了,我们克服了所有困难,练出了属于自己的风采。开往G城的火车上,与小伙伴叽叽喳喳聊到半夜,心中充满了兴奋、希望,还有一点点胆怯,毕竟我们是代表家乡的童声合唱去与别的城市切磋:学习别人的优点,提高自己的水平。当然,这一次也应该是我们“五升六”的同学对合唱团最完美的谢幕!

啊!快了,快了!神圣的舞台就在眼前,听着上支参赛队伍无比清亮的声线,我不禁更加害怕起来,心里仿佛在打鼓,咚咚个不停。我连忙深呼吸,安慰自己:我们是来学习的,没必要紧张,正想着,突然,一阵雷鸣般的掌声传来,我们面前的那扇大门徐徐打开,眼前大亮,要上场了!我搓了搓满是汗的手心,再次深吸了一口气,随着队伍走上舞台,自信的笑容不由得露了出来——我又征服了之前的自己!看着指挥老师的手像一双小鸟一样在上下翻飞,我唱出了练过百遍的歌曲,做出了排过千遍的动作,我依然深深地沉醉在和谐的音律之中。终于,琴声停了,下面黑压压的观众也给予我们同样热烈的掌声!呵!我们成功了!走下舞台,走近那片夜色,我不由得笑出了声……

曲终了,人也早已散了,如今初中的我还时时回想起那段美丽的日子来。忘不了,那一张张如花的笑脸;忘不了,那一曲曲似水的年华;忘不了、忘不了……不曾记得你有过流泪,因为与你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呀!虽然已无法回去了,但每当走近那段回忆,我心中还总是暖暖的。哦,我亲爱的合唱团!

愿你青春不老,岁月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