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幅极其简单但又耐人寻味的漫画。
一个穿着漂亮裙子的小女孩和一个小男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垃圾桶。桶周围还挺热闹,成群的蚊虫在桶旁飞舞着。也不知道,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召集了这么多的蚊虫?好奇的女孩和男孩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堆垃圾的魅力让他们高兴的忙晕了头,在半空中狂乱的打着转。
看看那桶里还真是干净的彻底,桶口倒是悬挂着根发霉的香蕉皮,有几只苍蝇倒是蛮喜欢那发霉的味道,一只吮吸几口,飞开,另一只又来吮吸几口飞开,它们倒是比人类还会排队。接着,是桶外的状态,离桶最近的是一个易拉罐,瘫睡在地上,紧挨着易拉罐的不知是哪家厨房吃剩的饭菜,袋没被栓紧,袋口处饭菜汤往外肆意的流开了去……
小女孩和小男孩看见这些垃圾都不约而同的皱起眉头来。
小女孩对男孩说“有些人真是不文明,这些垃圾会严重污染到我们环境!如果我们光是把垃圾捡起来,人们还是照样乱扔垃圾。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小男孩是学校出了名的“智多星”,不一会儿,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说“可以在垃圾桶上贴一条标语,这样人们看到标语就会把垃圾扔进垃圾桶里。”
说着,他俩便找了个塑料袋当手套蹲在垃圾桶旁耐心地将一张一张、一根一根、一块一块、一袋一袋的垃圾们不急不慢地送回了“家”。接着用彩色笔和纸创作出了“文明——只差一步”的标语贴在了垃圾桶上,看着干净的垃圾桶和醒目的标语,他俩欣慰地笑了。
其实,这一件事并不难,就看你愿不愿意做,只要你动手,文明就会离我们更近一步。
望着书架上的陈列,出神。
抬手,划过那一列列书皮,落定,一拨、一推、一挑,一本书便跃然掌上。翻开,几许淡灰的笔迹显映出来。这么些年来,我还是惯用铅笔。许是不自信和不舍的缘故,也许是比水笔更得心应手,我还是偏爱铅笔。
我有两个改不掉的坏毛病,已经积累了有些时间。
其中,惯用铅笔给作文打草稿是人人皆知的。瞧着吧,但凡语文作文课,我总会不由自主翻出笔记本,拿起铅笔,抵在下巴上思索。下意识的,我便这么做了,自己都未曾察觉。怕是与小学累计下来的肌肉记忆有关吧。倒是老师和好友,一看见我拿起铅笔,便愁了。因为啊,我总是纠结于一些字句的选用,在本子上用铅笔反反复复修改,耗费了大把时间,从而导致下课铃响起,我的作文纸只涂满了一面都不到。
老师也无奈,好友也无奈,我也无奈,铅笔也无奈。好在,我知道,铅笔还是懂我的,它知道,我追求的是完美。至少,在我斟酌字句时,它总是安静的看着我,顺从地在纸上跳出我想的文字,不需要任何语言作沟通。这一切都归结于我们的心有灵犀啊。
另外一个坏毛病呀,就是喜欢用铅笔在书上做笔记。不信你翻翻我的语文书,大部分可都是铅笔的痕迹。看自家书时,每每看到精彩的片段和有趣的词句,我都会拿起那支铅笔,划一条淡淡的线。像什么《茶花女》、《夏洛的网》、《城南旧事》、《小橘灯》等等,都有着一条条淡灰的痕迹。
我喜欢《城南旧事》中的惠安馆一篇,妞儿那汪汪的泪坑子,又黄又短的小辫儿,还有那脖颈后拇指大小的胎印,都被划上了灰色的标记。我和那只铅笔,早已经看过了好多书,我们一起阅读,一起交流,一起成长,但我还是离不开我的铅笔老伙计。
如今再看那些,我只淡笑。
我的老伙计啊,你陪我度过青春,我将陪你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