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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歌作文700字

admin 四年级作文 2023-09-21 111

“我要,这铁棒醉舞魔,我有,这变化乱迷浊。踏碎凌霄,放肆……”每当播放《大圣归来》这个电影,看到孙大圣挥舞金箍棒时,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嘴巴,情不自禁地哼唱起《悟空》这首歌来。没错,这就是我喜欢的歌。

我和同班同学陈向阳一起坐车回家时,觉得车里太安静,于是就播放了这首歌。我们两个第一遍听仿佛觉得齐天大圣就在身旁。

几天后,上学啦。我一到学校,在楼下就听见有人在唱:“叫一声,佛祖,回头无岸。”一上楼,就发现曹雨馨在喊:“林琛益,你听听,是不是这样唱的?”我知道,一定是陈向阳把这首好歌分享给大家的,我的第一次分享好歌的机会就这样被抢先了,下次绝对不会让给他。

有一次,我去上培优班,听见几个同学在讨论《复仇者联盟》。“切,不就是绿巨人、蜘蛛侠、钢铁侠吗?再厉害也没有我们孙大圣厉害。”我悄悄反驳道,“我要,这铁棒有何用?我有,这变化又如何?还是不安,还是……”哼着歌又自言自语道:“孙大圣闹过天宫,你们有他厉害?”

咱们中国的孙大圣持有如意金箍棒,这金箍棒可不是一般的棒子,它可以变大变小,伸缩自如。

齐天大圣不只是会耍棒的大圣,他还拥有七十二般变化,还有筋头云。只要孙大圣想得到,他都可以变身成那个东西。他的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他还会许多法术,最经典的法术就是拔出一撮猴毛,然后一吹,“嘭”的一声,就变出上千万个小悟空。

一次,我们的孙大圣打死了妖精变成的三个老百姓,唐僧不知道,就狠心把他赶走了。后来,唐僧遇难,孙大圣依然出手相助,帮助了自己的师父,真是重情义。

我心中永远只有一个英雄,那就是孙悟空。“谁叫我身手不凡,谁叫我爱恨两难。”听了这首歌之后,你会知道,孙悟空是个有情有义,武艺高超,有血有肉的大英雄。

读书是一种诗意的生存状态,一种幸福的生活方式,而我最喜欢的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了。

88年的人生传奇,有87年都在无声、无话、无光的岁月里度过,海伦·凯勒,一位美国的传奇女性。

书中讲述了海伦·凯勒在自己17个月的时候,患上了一场大病,所以原本光明的世界,就变成了一片黑暗。原本在出生不久就可以说出water——水,这个单词的聪明女孩却无声了。但不久之后,她的父母请了莎莉文老师,凯勒仿佛抓住了生命稻草一样,海伦·凯勒像变成了天才,竟可以说出:吃、喝、说、读几个单词,这对一个聋哑人是很难的,但是她做到了!

长大以后,做了慈善家,而她最后的愿望只是想给自己三天光明,然后让这个世界更和平,这与著名歌手薛之谦的心愿一样。

但如果给我三天光明,原本是一位聋哑人,我会怎么办?可能会疯吧,真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最后在美国最伟大的榜上,有了她的名字——海伦·凯勒。

我爱这本书,它让我学会了即使困难重重,也能微笑面对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