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天面对着家人的呼来唤去,让我感觉很不爽!今天,终于轮到我当家了!
昨天,我的表姐来我家玩,她告诉了我她自己当家的一天。我听着听着便觉得很有趣,于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妈妈答应让我当一天的“小家长”。
盼星星,盼月亮,这一天终于来了。“高涵,快起床,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老妈的这一番话把我从梦里揪了出来。我一拍脑门,对哦!今天是我当家呀!怎么都给忘了。
我迅速洗漱完毕,来到“魔窟”——厨房。首先要干什么呢?我回想着老爸平常做早饭的情景,便陷入了沉思。要不做个煎鸡蛋吧,既简单又好吃。
我打开火,把锅先热了热,然后打了个鸡蛋。等到它半凝固的时候撒一点盐,使味道更加鲜美。OK!解决一个。我用同样的方法做着第二个鸡蛋,而这次的动作也比上一次更加熟练。
煎好鸡蛋了,我又陷入了沉思。总不能光吃鸡蛋吧,多单调,要不再加一片面包,一杯牛奶?嗯!堪称完美!
“爸!妈!吃早饭了!”我喊道。爸爸、妈妈看到这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早饭,简直大吃一惊!他们都不相信眼前的这个人是我了。
“嗯,味道不错。”听了他们的评价,我开心的一蹦三尺高。中午,我拿着自己的零花钱,请他们吃了一顿大餐!
这一天真是太爽了!
零食,我想是孩子们最无法抵制的诱惑,它比饭食更美味,更可口,更刺激……是我们首当其冲的选择。但是,我和零食之间的爱,经常被阻断,我们之间的“爱情”始终无法长久,就像牛郎与织女一样,只有在七夕之日才能在断桥相会。我们只有在星期日晚上看电影之时,才能光明正大的“在一起”。既然有光明正大,肯定也有“偷偷摸摸”,零食们被藏在书包里,放在口袋里,夹在书本里……这虽然是很明确的选择,但是都逃不过一双“火眼金睛”——老班的眼睛。
老班的眼睛是非同一般的呀,经常可以在班里捉到吃零食的同学,这主要靠她一双明亮的眸子,这可不是吹的,在方圆几里内,只要有人吃零食都能被老班所“降服”,而且还是在近视一两百度的情况下,只是练就的吗?我想,这是一种班主任特有的本领吧!
吃零食本是孩子的天性。怎么在这里就成大忌了呢?我曾思考过,但答案并不难,老班为我们的身体着想呀,第一:零食本身含有大量的防腐剂会影响青少年的成长发育;第二:零食的味道浓,只要打开一袋辣条,那味道就会明弥漫整个教室,在这个密封的空间内,那味道是经久不散的。第三: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如果你不幸运的话,偷吃零食若被老班发现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为了生存,远离老班,不,不,不!远离零食。
零食啊!我不想离开你,不想离开你!但是,我也不想因为爱你而伤害自己,所以我还是尽量地躲着你吧!请你不要思念我思念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