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椅子上,望着眼前的石榴。
这个石榴圆圆的,跟个皮球似的。石榴皮的颜色一半红一半黄,就像坏王后给白雪公主的毒苹果。石榴的上面有一朵小花,好像一个可爱的发卡。没想到现在石榴都爱臭美了!
我摸了摸它,滑滑的。如果你拍拍它,你就会发现,这个小小的石榴还挺坚硬的呢!
虽然石榴闻起来什么味道也没有,但是切开,却有惊喜在等着我们呢!
“砰!”把石榴切开,汁从里面喷了出来,溅了我一脸。
仔细看石榴的果肉,一粒一粒的,颗粒分明,好像小白兔的眼睛,红红的果肉里闪着些白色的光芒,让人越看越眼馋。
我轻轻地掰下一粒,其他的小颗粒也都跟着滚下来,我想,这些石榴籽儿应该是想和朋友一起去旅行吧。
“小家伙们,欢迎你们来到“舌尖上的旅馆”!”我边想,边把石榴籽儿往嘴里放。
轻轻一咬,鲜红的“血”从嘴里流了出来,我用舌头尝了尝“血”,一股甜味儿朝我涌来,一直从头甜到了脚。如果仔细品尝,还能感觉到一点儿苦味呢!
啊!石榴不愧是石“留”呀!这种甜味一直留在我的心里,像石头一样怎么砸也砸不碎!
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樱桃小嘴,这就是我,一个爱画画爱看书的女孩;不过比起画画,我更喜欢看书了。
有一个星期天,爸爸安排我看书和画一只游戏厅抓到的战斗鸡娃娃。于是我就在房间的书架上挑选了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书里面的故事丰富多彩,里面的人物栩栩如生,真像活过来了一样。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书里那些美丽的插图和文字,像一只小书虫一样,被书里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连自己要画画的事都忘到了九霄云外。我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直到这本书看完了,才想起还有画画的任务,可是我心想,还有的是时间,就等会再画吧。还是先看书为妙。于是,我又继续看书了,我看了书里的一个又一个章节,根本就停不下来。一直到了中午,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我才想起该吃午饭了。我无奈的赶紧把书倒扣在床上,飞快地出去吃饭了。
吃完午饭,我飞奔进房间,把那本倒扣在床上的《三国演义》拿了起来继续看。书里那些人物故事简直太让我着迷了:有以德服人的刘备、虎牢关第一武将吕布、狡猾又自私的曹阿瞒,还有聪明过人神机妙算的诸葛亮等等。书里的故事情节更为精彩:有煮酒论英雄、三顾茅庐、温酒斩华雄等。我看着书,不觉得时间匆匆而过,就在这时,爸爸回来了,他问道:“你还在看书,画画好了吗?”我回答到:“嗯……我已经在脑袋里画过了!”爸爸:“……”你们说是不是很有趣啊!
因为这次发生的趣事,我认为自己就是一只百读不厌的小书虫。看书也是一种好习惯啊,它可以增加知识,认识道理,而且看书也会学到很多人物身上优秀的思想品质,在看书的时候也可以摘录一些好词好句,学到更多的写作技巧,提升写作能力。
你们认识我了吗?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