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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admin 六年级作文 2023-09-21 5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许友彬写的《闪亮的时刻》。

这本书讲的是山中的一所小学被政府要求拆迁,但学校里唯一的五名同学却不想让这所环境优美的学校搬到嘈杂的大城市里,于是他们努力着。这时,有两个比赛让他们的愿望有了着落:市里的羽毛球比赛和短片拍摄制作比赛。他们想赢得比赛,使媒体关注他们的学校。五名学生中的懿仁和懿勇负责市里的羽毛球比赛,并成功夺下了冠亚军。毓敏、毓文和嘉嘉负责短片制作。可是,不幸的事发生了。来了几名养殖杀人蜂并准备谋害美国总统的外国人出现了。五名学生成功烧死了大部分杀人蜂,却不幸让五只杀人蜂逃了出来。他们捉住了四只杀人蜂,但最后一只却是毓文用他的生命换来的!最后,他们的短片成功得了奖,保住了学校。并成为了一个有几百人的著名学校。

这本书中既有同学之间的爱,也有学生对学校的爱,更有弟弟为了姐姐而牺牲生命。而我们现在城里学校的学生却不会为了不让学校拆迁而想尽一切办法(尽管会拆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书中的这五名孩子因为生活在山区,所以生活条件不是特别好。但他们依旧十分刻苦地学习。而我们呢?生活条件都比他们好,却不肯刻苦学习,整天不知道在想什么。我们真是比不上他们!

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才要好好学习,不仅为了我们的父母,更为了我们自己!

从现在开始,我要认真、刻苦地学习。连山区的孩子都考出了山区,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所以,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努力考上好学校,努力成为一条“发光虫”!

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人令我敬佩,他们用自己的汗水来换取我们今天的幸福和快乐。他们是在用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态度来工作,他们有可能是警察,也有可能是清洁工,但我敬佩的这个人,是大家经常能见到的人,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人。

他姓李,今年五十多岁,皮肤略黑,是给我们学校送餐的普通工人。他有着浓密的眉毛,鼻梁又宽又高,眼睛炯炯有神,常常带着一副憨厚的笑容和慈祥的眼神。他的工作十分辛苦,每天要把一个楼层五个班的大餐箱从一楼运到四楼,再从四楼运回一楼。日日月月不停地工作。

他做人非常大度,认真仔细。给我们加菜,都是大勺大勺的盛,盛完了问我们够不够,不够再加。他做事也十分认真仔细,从来没有过漏放餐。每次都是正好的。他也很守时。每次下课前五分钟,他都会把餐箱准时放到教室门口,每次我们吃饭的时候,饭都是热乎的。

有一次,上完体育课,我感觉十分饿,想吃顿饱餐,可是今天怎么没见到李伯伯呢,我想他可能是还没准备好,便上楼了。但是都十二点整了,李伯伯还没来,我的同学都有些焦急了,我也不例外,于是,我去楼道张望着。就在这时,我看到李伯伯熟悉的身影走上来了,他汗流浃背的拖着大餐箱,但步伐还是那么稳健。我吃饱饭之后,看到李伯伯在教室门口收拾餐盒,我放下餐盒,看见李伯伯那白色工作服上的汗水和裤子上的泥土,还有散乱的头发,使我十分吃惊,今天的李伯伯为什么这么累?我便问了问他,李伯伯回答,今天他的同伴临时有事没有来,他帮他同伴干完了活,才上来的。原来如此,怪不得李伯伯今天来的这么晚。我对李伯伯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生活中,这样的人有很多,我们不要轻视他们,因为他们做的贡献比我们还大,我敬佩李伯伯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