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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有“享”,步入真正“共享”的时代作文1000字

admin 初三作文 2023-09-21 112

时代会变迁,社会亦会变革。我们也正走向一个共享的时代。何谓共享?即是共同享用。其关键点是“共同”和”享用”。共享单车、共享书店、共享篮球、共享网络资源等共享,“共同”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但人们真的能“享用”吗?

先举个大家熟悉不过的共享单车的例子吧!共享单车创始人的创办目的是什么?最主要的目的便是让市民绿色出行,同时锻炼身体。我想大部分共享单车的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也是如此。但当真的放眼大街时,我们看到的又是什么?一辆辆红色的自行车横七竖八地倚在街边,有的锁坏了,有的漆被擦掉了,这真的是理想中的共享单车吗?我认为,共享单车,有共有享才应是最理想状态。城市不应该为有了共享单车而感到交通事故率在上升,而是应感到城市变得绿色、环保了才对。

在这个时代,难道共享的只有单车、书店?这当然不会是唯一的选择。请大家放眼大街,放眼地铁,一定都会存在一批低头族。低头族看的是什么,看的其实就是网络上的资源。当今社会提出的“共享”概念,不只有物质,还有精神;不只有现实的,还有虚拟的。准确的来说,共享最早也是网络先拥有的特性。从军事用途到民用,网络经历了诸多变革。我不敢说我很了解网络这一共享资源,但也懂得一些。网络共享资源的影响力比共享单车的影响力更大。例如:“蓝瘦香菇”、“主要看气质”这些网络流行语可以说影响了人们的思维。有人可能会表示用网络流行语可以拉近人和人的距离。这点我并不否认,但我认为有此肮脏的网络流行语还是避开为好。不得不说网络流行语是一种资源,共享资源,但严格意义上,它只达到了共同,未达到享用这层面。

这种虚拟世界的共享不仅影响着语言方式,更影响着思维模式。例如:有时在街头看见一个美女,你想着去用合适的词语去形容她,但却只能脱口而出“美出天际线”的无奈,难道是你的学识不如从前?非也。只不过是过多的关注了一些网络上共享的资源罢了。我对于网络流行的事物一概不感兴趣,因为我知道流行总会褪去光环,不用从众。那些充其量是一些商家炒作或是恶搞,网上的共享资源不应只有商机,更应有文化底蕴,有思维深度。但令我无奈的是,大部分网络文章只是文字的堆砌,只是堆砌罢了。网络上的共享大部分也只是达到了“共同”,并未达到“享用”。因为它无法让人沉心思考,不能算作“享”。

时代的确在变迁,社会的确在变革,我们也终将走向那个“共享”的时代。目前看来,我们已达到了“共同”这个程度,是个极好的兆头。但离“享用”还是有差距的,面对共享单车被破坏,网络共享资源没有思想的深度此类问题,我们都是“任重而道远”的。“享用”应是完好的单车,安静的书店,有深度的网文、影视,而不只是现在的状况。倘若单车只是给用户随性使用的,那它便失去了初衷。倘若网络只是供人娱乐的,那它也便无益了。这无异于动物分食,只有“共同”,并无“享用”。但人是智慧种族,能创造并构建“享用”这一概念。

我想我只是这社会中微不足道的一份子。至少目前,我不能有什么方法去出台新政策,也不可能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我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素质,尽我的全力达到共享的“享”字层面。这也应是每个公民应对时代所尽的义务。我不求惊天动地,但求无愧于心。

“共享”需要的不仅是把资源拿出来,更需要人们爱护它、珍惜它的素质。可能现在我们的整体素质还不够高,但那是可以改变的。我想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英雄主义是认清“共享”的现况,并且为之而努力。(原句是:世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就是认清生活的真相并热爱它。)社会正因为其不完美,才需要我们这一批批人为之而奋斗。有“共”有“享”,恐怕才是真正的“共享”吧!一切社会的变革都是由思想变革而引起的。现在请改变思想,争做有素养的“共享时代”的一份子了,一同步入“共享”!

我的父母在城里打工时,生下了我这个大胖小子,父母在外忙碌,所以把我送到老家——乡下。在那里我度过了半个童年,可以说,乡下时光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六岁时,父母把我接到城市,记得那时我是一路哭着闹着来到城市的。

又是六年过去了,乡下的记忆大部分淡去了,其间不是未到过乡下,但也记忆廖廖无几。

现在城里孩子,对乡下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在他们眼里,乡下或许有被绿树包裹着的小山丘,或许人们在小山丘上修起了红砖,黑瓦的房子,或许在响午,烟囱吐出青色的烟儿。说是记忆,它只不过在脑海里缥缈着,消散着。

一天晚上,我在河边散步,走着走着,河对岸的乡间小路出现了,小路弯弯曲曲,伸向各家门前。我突发奇想,想找回我幼时的记忆。我继续向前走着,一圈下来,除了蛙声,只有绿草,小河知道我这个小淘气啦!我吮吸着手帕,含糊的点点头。路边有个小孩,年龄比我小,却十分够哥们儿。因为他们最讨厌吃独食,无论是谁只要有好吃的,总得想办法给大伙伴们留点儿。倘若有谁不遵守这规定,就会被孩子们瞧不起,认为他没出息,不讲义气,以后很少有人会再找他玩。我真幸运。

小时候最使惬意和迷恋的,还是掏鸟窝。树林中栖息着不少的鸟儿,个头大小和长的样子极像麻雀,但是比麻雀更漂亮,更有精神,有股水灵劲儿。我叫不出鸟儿的名字来,更不知它们的习性。这些鸟儿有时被惊动,扑棱棱地从树林里飞起,鸣叫着在低空盘旋一阵,又径直而迅速扎入树林,那情景那阵势颇像万箭齐射齐落,颇为壮观。我们这些淘气的孩子,经常成群结伙,钻进茂密的芦苇丛里,寻鸟窝,掏鸟蛋,抓雏鸟。窝里要是有几颗鸟蛋或几只雏鸟,便高兴地掏出来,轻轻捧走。

想起儿时趣事,我的心潮起伏,热血沸腾。突然听见一小男孩说了一声:“好香啊!”“香”,为什么我不去闻闻小花,小草什么的。我俯下身,嗅了嗅小花,好熟悉的味道。我脑海中的记忆在不断的跳动,升腾。

乡间,刚下过雨的小路上,新生的春泥,夹杂着希望。人们穿着草鞋,“唿嗒唿嗒”地走着,春风抚过你的脸庞,跨过你的腋下,带来了空中飘浮的小雨丝,还夹杂着花朵散发出的淡淡清香,以及泥土的气息。这风不是冷的,而是温暖湿润的。我深深的吸了一口,顿感神清气爽。

这里的人们十分友善,见面总喜欢问候一两句,而我总是十分羞涩的微笑一下,就躲着爷爷后面。当人们走远了,我就会问爷爷:“他们怎么认识我?”爷爷笑着说:“你小时候呀,天天去惹祸,自然他们就记着你了。儿时往事一个连一个的涌上来,我的家乡是那么的和蔼可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