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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论作文700字

admin 初一作文 2023-09-21 62

中国人爱吃,这是天下皆知的事。不管是为了吃活着,还是活着为了吃。我们这一辈子是总归离不开吃的。但爱吃不如会吃,会吃不如吃的有乐子。

说到吃啊,就不得不提起一个人,他可是会吃的典范,他将自己对美食的理解与感受写成了一本书。这个人就是汪曾祺,书则是他写的《人间之味》。

这本书说白了就是一本汪曾祺老先生一些散文的大杂烩,虽说放在一起,但丝毫没有一些违和感。书内大多是一些他和“美食”发生的事。说是美食,但有相当一部分是生活中很常见的菜。但是在他笔下,总能写出一些不同之处。比如炒米、鸭蛋、咸菜等等普通的食物,都在他笔下显得别有一番风。

汪曾祺老先生写作的风格一向是淳朴,贴近生活。而这个特点在这本书里表现的是淋漓尽致。例如在写苦瓜是有这么一小段。“北京人过去是不吃苦瓜的,菜市场偶尔有苦瓜卖,是南方运来的,买的也是南方人”。语言就是这么清淡,这么贴近生活,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他是一个会吃的人,同样也是一个善于寻找,会发现的人。书中写道,山西人喜欢吃酸,无锡人喜欢吃甜,四川湖南人喜欢吃辣。这些都是生活常识,但是他说却将它们写了出来展现在我们面前,可见吃也为汪曾祺的文章增添的不少的素材。说到了口味,书中也写到“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些,杂一些,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这一句话。口味无非就分为五种,酸,甜,苦,辣,咸。我觉得这些口味对应丁喜怒哀惧这些情绪。同样也对应你对生态的态度,如果口味总是单一的,那么相信你的生活也是单调无味的。

中国人讲究民以食为天,不仅是汪曾祺,一些其他的文人雅士也都很喜欢美食。例如大文学家鲁迅。吃不仅是为人体提供能量,其实也是一种艺术的表现形成。只是大家掌握了这门艺术,想必大家的生活中必定会平添许多趣味。

“天气真热呀!周末,在家吹吹空调多好!”周六,我走在买菜的路上抱怨着。不过,今天受的罪都是我自讨的。早上,我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竟然想为妈妈做一道我的拿手菜。妈妈每天下班后还要回家做饭,多累呀!可是,我一出门就有点后悔了。

“热死了!热死了!”树上的知了也看不惯这闷人的天气,大声地叫着,行人脸上的汗水滴到了地上,“吱”的一声后,地上冒出了一团白烟,像召唤出了一个恶魔。

走进菜市场,一阵汗臭扑面而来。哎呀!真臭啊!我买什么菜呢?鱼,不行不行,做鱼太麻烦了,况且我可不敢杀生。猪肉?不行不行,妈妈说过,朋友圈里传闻有猪瘟,这几个月都不能吃猪肉。哎,买菜可真麻烦啊!真不知道妈妈怎么坚持这么多年的!咦,我可以买西红柿和鸡蛋,做西红柿炒鸡蛋呀!很快,我完成了我的原料采购,然后一路狂奔回家,家里有空调等待着我。

回到家,一看时间,啊,都11点了,我已顾不得头上一滴一滴流下来的汗珠了,提着菜就走向厨房。西红柿炒鸡蛋是我在书上看过几十遍的内容,虽然以前没做过,但绝对是我唯一能做的“拿手好菜”。

我先把两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拿出来,泡在水里,它们像池塘里浸泡着两个小太阳。然后,我又拿出两个鸡蛋,在碗边磕了一下,瓷碗发出清脆的“叮”的响声,鸡蛋出现了头发丝一样的裂缝,我用手指一掰,蛋液打进了碗里,蛋清像透明玻璃。我拿起筷子,十分熟练地把蛋液打散,碗里就出现了一片金黄的液体,我把碗放在了旁边。我把泡好的西红柿放在桌上,拿起刀开始切,把两个西红柿都切成拇指盖大小的小块后,倒进锅里,西红柿“咝”地欢唱一声。

接着,我又把鸡蛋倒进了锅里,蛋液渐渐凝固,紧紧抱住了西红柿。我放点油,再放点盐,在锅里不停地翻炒,西红柿和鸡蛋就像是红色和黄色的小精灵在锅中跳舞。这时,一阵香气又扑面而来,啊,果然是我的拿手好菜!

我沉醉在这香气中,竟忘了锅中还炒着菜,我闻着闻着,香味没有了,反而闻到了一阵糊味儿。这时,我才睁开双眼,只见锅中的鸡蛋和西红柿都糊了。我连忙拿出盘子,把散发着“糊香”的西红柿炒鸡蛋盛进了盘子里。

已经11点30了,妈妈马上就要回来了,没有时间再重新做了,就这样吧,糊香也还挺好闻的。

门开了,妈妈回来了,妈妈一进门就说:“是不是失火了,怎么有一股糊味?”我结结巴巴地说:“嗯,没有,没有,是我,我……”

“怎么了,没事儿,你说吧!”

“就是,我想给你做一个拿手菜,可是……”

“你还会做菜呀!快给我看看,我的宝贝女儿做的菜一定是最好吃的!”

妈妈迫不及待地往“火灾”现场跑,拿起筷子尝了一口,表情比哭还难看,嘴上却说:“真香!真香!果然是‘拿手好菜’。”

那天,妈妈吃了很多饭,也许真的是菜做得香吧。我以后一定会分担更多家务,为妈妈做更多的拿手好菜,当然,绝对不会再做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