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里我家来了一个小偷,还白吃白喝的在这住下了,它的脸皮可真厚,它身穿一件毛茸茸的灰色大衣,它的脸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它有着坚硬的两颗大门牙,它有着两个圆圆的大耳朵,它的爪子非常尖利,像老鹰的爪子一样。它的尾巴总是左右摇摆,显得它是我们家的主人似的。
它刚来我们家的时候,就举行了一场大型派对,怪不得我那时总是看见一个个小小的身影,吵得我都睡不好觉,早上起来的时候,都有两个浓浓大黑圆圈,我去冰箱那里,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地上还有几个小小的脚印,是时候该管管它了。
这几天我买了一只小猫,成天守着老鼠洞,可是老鼠就是不出来,过了几天,老鼠总算出来了,它灵活地躲过了小猫的攻击,直奔冰箱,幸好我做足了准备,在冰箱下面洒满了胶水,它似乎早就知道,它跳到冰箱上,它奋力地爬着,爬到了冰箱里偷东西,拿到东西在那站着,似乎在说我赢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会离家出走。
“友谊只能在实践中产生,并在实践中得到保持。”每当我读到哥德的这句话,我总会想到和我的小伙伴在书城发生的故事。
那个小伙伴就是卜晨璐,她1。45米左右,乌黑闪亮的高挺的鼻梁,小巧的嘴,朴素而自然的马尾辫,看上去是那样的整洁。她每天中午帮她妈妈带妹妹,很少出去玩,所以她是个带娃小能手呢,但是因为比较少出门,她几乎是一个路盲,这不上次就在书城跟我走散了。
中秋节前两天的一个早晨,她来到我家,与我一起乘地铁去中心书城。在地铁上,她对我说:“妈妈说我不常出门,给我写了一张字条:我叫卜晨璐,我家住在xxx,我爸爸的电话号是xxx,请送我回家。听她念完我已笑晕,我们打闹着到了书城。
选了一个阅读区,我和她沉浸在了书的海洋里。不知不觉看到12点,我们一起去吃午餐。
“你知道吗?我带了妈妈的手机,只是一直都不敢拿出来。”她用手捂着嘴小声对我说。
“为什么不敢拿出来?”我瞪大了双眼,奇怪地问。
“因为我怕弄丢了。”卜晨璐的脸上露出了胆怯的表情。我一直鼓励她,不要害怕,可是她还是没有把手机掏出来看一眼。
饭后,卜晨璐用手捂着肚子说:“我想去洗手间。”
“我先去弘文文具店。一点钟,我们在弘文文具店门口碰面。”我朝着她的背影喊道。
可谁知我在弘文等了一个多小时,卜晨璐还没有出现,我找遍了弘文每一个角落,都没有她的身影。我只好打电话向妈妈求助,从妈妈那儿得知了卜晨璐的电话号码,我打了几十次电话,发了几十条微信,可卜晨璐就是不接,任凭手机在包里跳舞……
3点了,妈妈告诉我,要是我实在联系不上卜晨璐,就给她留言,然后回家。我又联系了她几次,仍然没有音讯,只好自己先回家了。
7点,我接到了卜晨璐的电话:“朱奕飞!你怎么先走了?哼!”她有些气。
“我一直在弘文找你!”我有些委屈。
“我绕着书城走了七圈,走了五万步,找你找到7点!最后没办法,只能让我爸来接我了。”她的态度稍微缓和了一些。
“卜晨璐啊,我说了咱们在弘文见啊。而且我给你打了好多个电话,可你就是不接,我有什么办法呢?”我有些无奈,又觉得好笑。
“我怕……怕把手机弄丢了。”她的声音又低了下来。
……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卜晨璐,一个不太会变通的人。她和《庄子》中抱柱之信的那个人真像。希望她妈妈能够让她多出门,少带娃,这样才能学会和小伙伴相处,才会更快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