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如果一定要做出选择,那么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更重要,也有人对此不以为然,而我支持前者的观点。
但在讨论哪种做法更重要前,我们应先对何为“对的”事情与“做对”做个判断,定个标准。
就我的理解来看,“对的”事情最简单的判断便是符合人类价值观、道德规范,或是对人类所处社会有益的事情。这类事情从一定程度上说,就是无论做事的完成度、操作方法如何,它大部分情况下是有益处的,最多无功无过。而“做对”事情,最简单的判断,是将一件中性甚至恶性的事情转变为使其有益的状态,而事情本身的性质并未改变,也就是说,如果转变方法不当或操作者有所失误,那这事情也会展现出其害处和弊端。如此看来,“做对”事情比做“对的”事情对操作者的要求更高些。
表象来看确实如此,但当我们深入发掘,从做事的本质看就会发现,做“对的”事情的操作者需要对事情的性质做评判,以此决定该做什么事,但“做对”事情的操作者并不需要判断或者只要不做“错事”就行了。这样一来,做“对的”事情的操作者就要求他们拥有更敏锐的洞察力和更符合人类大众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这样才能判断对错,而这种能力似乎比前面所说的操作事情的能力更重要得多,毕竟操作事情的能力可以从前人经验中取得,可以通过实践而得,但终究只是为了操作事情而存在;道德观、价值观等观念则是为了评判事情而存在。意化到具体事情上,就如同手、脚与脑的存在一样,脑负责评判事物,手脚负责操作完成事物,二者高下立见。
由此看来,是做“对的”事情比“做对”事情更重要了。
万事万物都无绝对定论,做事也是如此,所以如果让我增加一个观点,我会说,虽然做“对的”事情更重要,但后者“做对”事情的能力也是不可或缺的,就如同一个完整的人,手脚与脑缺一不可,将事情由中性甚至恶性转化为有益的能力与对万事万物进行客观评价的道德观、价值观,都是缺一不可的。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最终结论,虽然做“对的”事情比“做对”事情更重要,但两者都还应该同时存在,最好不要择一而为。
有时候,舍弃也是出于无奈,是为了顾全大局,是为了让抉择更加理性。二战时期,英国首相丘吉尔曾经历经过这样的事情:一方面成功获取了德军的战略密码;但伴随另一个灾难即将发生:通过密码,军方得知了下一个空袭目标。假若进行撤离,将会让德军有所察觉。面对两难的处境,首相最终顾全大局,舍鱼而取熊掌。
鱼与熊掌的抉择,在高中学习生活中难以避免。对于我们高中生而言,潜意识就明白应该争分夺秒地学习。有的时候难以避免需要在晚上加班完成当天的功课,但熬夜学习造成的是,虽然可以完成所有的任务,但是与此同时也可能会导致你在第二天的课堂上精神状况变得糟糕,上课状态下降。
鱼与熊掌二者不可兼得,作为学生,要能明确地知道自己的学习时间如何应该如何安排,能明确地知道课堂效率的重要性,这才是我们应该抓住的“熊掌”,而不能一昧地万事求全,眉毛胡子一把抓。
鱼与熊掌的抉择,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也是重要的权衡点。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仔细分析,这其中也难以避免遇到“鱼与熊掌”的抉择。我国在追求经济发展的早期,带来了许多环境的污染。但我们能否说为了保护环境而停止经济与科技的发展吗?答案是否定的。就总体而言,科技需要发展,时代需要进步。我们需要在发展与前进的道路上,不断权衡环境与发展的双边力量,争取做到和谐共生,可持续发展。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时候放弃,并不意味着失败,退一步也许海天更加开阔。
运动名将刘翔,他的一生获得荣誉,在伦敦奥运会上更是一展雄风,但凡事总是有不容易不如人意的时候,他的身体出现了问题,导致他以后不能进行剧烈运动。他权衡利弊,最终舍弃了自己最爱的一百一十米跨栏,现如今他不用受身体病痛煎熬,精心在其他方面发展爱好。他感谢他的那一刻做出这样的决定。舍弃往往是出于无奈,但是也是为了让自己在人生路上走的更远。
鱼与熊掌的抉择,彻悟得越果断,越能将损失减小。丘吉尔的选择是有时限的,而他能在短时间能果断做出判断,虽然失去了一座城市,但这与二战全球人类的胜利相比,已是最小的损失了。
放眼历史长河,安史之乱时的唐玄宗被将士胁迫,无奈将杨贵妃舍弃,玄宗痛心将贵妃处死。而作为帝王,此刻他又哪有其他的抉择?作为帝王,个人情长与国家存亡的抉择之中,毫无犹豫应该舍弃前者。可惜的是,玄宗醒悟得太晚。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时候我们只能以大局为重,权衡得失,擦亮双眼,明白孰轻孰重,方能明智面对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