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这古人传下来的良好习惯,如今仍然被人们推崇。原因很简单:不少人因读书而受益,或大或小。那是因为他们热爱读书,最终书成就了他们。当然,若毫无方法地读书,一定是行不通的。
读书,在我看来,就应读自己喜欢的。若随波逐流,读别人所说而自身并不喜欢的“好书”,犹如将美味佳肴拿出去喂了牲畜,既浪费了时间又亵渎了他人眼中的“好书”。
若有读书的方法,诚哉是好。遇到文笔精妙的篇章,宜多读几遍,记住情节,并懂得文章何处优美,为何优美。若有兴趣,亦可仿写一文。至于做笔记或续编故事等,便是个人之爱好,此处不应多提。
读书更多是收获知识与写作技巧。遇见几本好书,读下来,就会使人的写作手法甚至写作风格为之改变。从书中积累的知识多了,再加上别出心裁的构思,写出的文章必然流光溢彩。若所有人都不读书,都用同一套写作方式,文章就难免千篇一律,那么文章又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呢?普通人和大作家又有何不同呢?千百年来的习惯就要从此废除吗?可见,大家如果都不读书,必有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读书这件事情不容小觑。所以,珍惜每本你读过的好书,读好每本你在读的好书吧!
傍晚来临,一张黑幕笼罩了大地。伴着月色,一阵悠扬的二胡声,在小区里回荡。
循着二胡声,透过窗户就可以看到正在拉二胡的我。我的身体随着音乐的起伏而起伏,我手上的弓与琴弦摩擦,发出时而悠扬绵缠,时而欢快,又时而悲伤的音乐。
三年之前,我在少年宫学声乐,可是我最喜欢的了声乐老师——苏老师要走了,我十分伤心。后来,听说她要去我家附近教二胡,我想跟苏老师学拉二胡。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妈妈,我想跟苏老师学二胡!”妈妈向我问清了来龙去脉后,她和爸爸竟然无条件地支持了我的决定。后来才知道,原来爸爸妈妈很喜欢越剧,越剧里的主伴奏就是二胡,这……
起初,我兴致勃勃。想到能拉各种好听的乐曲,特别是想到我以后能拉出家喻户晓《赛马》等曲子,我就更兴奋了。过了几天,我渐渐没了兴趣,因为成天就是拉空弦,整天“1515”地拉,想想就烦,甚至还不想去了呢!但是当我从书上看到“万丈高楼平地起”这个句子时,我的负面情绪就瞬间消失不见,化作我学习二胡的动力了。
终于,我度过了刚开始最枯燥也最艰难的阶段,手指都练出了水泡。功夫不负有心人,随着努力练习,二胡曲目的级别也飞速上升,我也是一起学习的小伙伴当中进度最快的一员。转眼一年过去,第二年暑假,我终于可以通过考级来展示自己的实力了。面对考官那严峻的脸,我的心里似乎住着只小白兔,在那里蹦蹦跳跳的。虽然考级的曲目练习无数遍了,但是一紧张开头还是有点磕磕巴巴的。后来,我渐渐与乐曲融为一体,如入无人之境,身体随音符跳动而起伏,仿佛自己手握缰绳骑着骏马,驰骋在一碧千里的大草原上。老师们还是很满意我的表现。
但是,由于乐曲开头没发挥好,只取得了三个良好的评价。于是,我暗下决心,以后要更加努力练习,争取拿个优秀证书。
果然,第二年暑假,因为自己发奋努力,我在这次考级中获得了两个优秀,在“建党70周年千琴颂”歌曲联奏活动中,因为我突出的表现力老师为我竖起了大拇指,小雯子姐姐称我为“戏精”。爸爸妈妈也对我赞美连连,还请我去吃了顿牛排——真香!
拉二胡,就是我的拿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