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的“众”是一个日,也就是太阳,下面三个人形。
在古代,三就表示多。太阳下很多人就是“众”。既然三个人表示多,那为什么还要在上面加个太阳呢?太阳就是神,没有神,众人就是盘散沙。在远古要把人群聚焦起来,要有个身份,要么是王,要么是巫师。这是人的趋利本能决定的,得让你跟着他有信心。世袭的君王会表明自己是“君权神授”,而平民要聚众,就一定要依托鬼神来制造自己起事的合法性。这也就是“乌合之众”的一个特征:装神弄鬼。
金文“众”把甲骨文上面的日,演化成一个横着的“目”。这有可能是在古代书写过程中写错了,但这切合了“乌合之众”的另一个特征,就是集体的目标。普通人一旦被裹挟进了群体,就会变成不用大脑,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
简化字“众”,一个大人下面两个小人,无意间完成了“乌合之众”最显著特征的隐喻,即偶像崇拜。
我们鄙视乌合之众,但是我们都有可能成为乌合之众。
在互联网上,其实吃瓜群众已经成为了一股可怕的力量。
说起游戏,我就会想起小时候玩过的“老鹰捉小鸡”。
记得小时候,表哥经常来我家玩。我也非常喜欢表哥,因为我只要听他的话,他就会给我买冰淇凌吃。那天,烈日炎炎,太阳像烤炉一样,热得人喘不过气来。表哥带着他的同学,又来我家玩。我们玩的就是“老鹰捉小鸡”。
大家确定好了各自的角色。我是“小鸡”,表哥是“老鹰”。只见表哥像好几天没吃过东西的饿虎一样,向我猛扑过来。“妈妈”一转身,抵挡住了表哥的攻击。我心想:真是太险了!我的心里就像揣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小兔子一般。我瞪着眼,弓着腰,手紧紧抓住“妈妈”的衣角,身体不停地晃动,准备随时躲避“老鹰”的利爪。“妈妈”张开双臂,半蹲着身子,目光始终注视着“老鹰”,生怕一个疏忽,背后的“小鸡”会遭殃。突然,“老鹰”向我身后的“小鸡”冲了过来。还好“妈妈”一个“鲤鱼跃龙门”,跳到了“老鹰”的面前,吓得我们纷纷躲藏。在“妈妈”的这个急转身中,我的手不由地从“妈妈”的衣角滑脱。“老鹰”迅速来了个“回马枪”,“小鸡”们全都被“老鹰”捉走了……
“老鹰捉小鸡”的游戏既惊险又好玩,如果有可能,我还想再玩玩这个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