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动物就属忠厚老实的狗了,那年邻居家多了个新成员——狼狗汪汪,我一有时间便去找它玩。
汪汪全身都是棕黑色的毛。一双顺风耳耸立在头上,炯炯有神的眼睛散发着无尽的威严。那黑不溜秋的鼻子,随着呼吸不断地抽动着,一伸一缩的。玲珑小巧鼻子的下是随时伸出舌头散热的嘴巴。不同于其它狼狗的凶猛暴躁,汪汪的性格却是异常的温顺,使人可以放心大胆地亲近。
第一次遇见它,我被这个庞然大物吓了一跳,以为它要攻击我赶忙躲在妈妈身后,没想到“汪汪”却是很喜欢我的样子,还屁颠屁颠地跟在我身后摇尾巴呢!
记得有一次,邻居骑电动车去市中心办事,原本不准备带上汪汪的。但刚走不久,汪汪就跟了上来,小跑着在主人的车后。到了市中心,主人去办事,汪汪便很懂事地停下来,帮主人看着车。它静等几个小时,而后陪同主人返回。可当邻居回到家时才发现钱包在途中丢失。当时又是夜里十二点多,汪汪又不顾劳累原路返还,一夜未归……第二天邻居家人都以为它再也不可能回来了,我对这一消息感到十分伤心。次日七点多时,我在窗外又听见了那熟悉的叫声汪汪汪……当时我喜极而泣。汪汪回来的时候嘴里衔着钱包,它一路上嗅着主人残留在路上的气味仔细地搜寻钱包,刚跑到邻居家的时候却因过度疲倦而昏倒在地……
狗,多么寻常的一种动物啊!却可以为了主人而放弃一切。
语文,美在匀称工整的汉字;美在生动优美的句子;美在精雕细琢的文章……但我认为语文课最大的魅力莫过于引人入胜的课堂。
前两年的初中学习,语文课总是比较枯燥无味的,尽管听得很认真,却总感觉少了那么一点东西——激情。所以那是对于语文学习大抵没有太多兴趣,该记该背的烂熟于心,能考个不错的分数就满足了。
到了初三以后,换了一个有着丰富教学经验的语文老师。从第一次上课起,我就感受到了这个老师的“不同寻常”。第一节课只讲了一个话题“我要学好语文”。那深入浅出的道理,引入入胜的事例深深地吸引着我,并布置课后写一篇文章。我当时觉得:这个老师怎么不按常理出牌,开学第一天就要写作文的。但就是这样的一个语文老师,使我感受到了语文课的魅力。
老师上课时,总是要花十几分钟介绍一下课文的写作背景,引经据典,旁引博证。我听得津津有味,求知的欲望像电流一样刺激着我的大脑。满足了求知欲后,老师便开始一段段地分析文章。在过程中,还不时联系现实中的事例谈一谈,尽管谈得不多,但对于住校的我来说,还都是新鲜事。当老师讲到文章中最精彩的部分时,会情不自禁地提高音量,一口气好像都不喘地讲着,有时还会配上一些形体动作,讲完之后脸都微微涨红了。台下的我听着那磁铁般的声音和抑扬顿挫的语调,怎能不被深深吸引呢?
在各种类别不同的课文中,我最喜欢听老师讲解文言文。“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老师对文言虚词的分析更为具体,更为透彻,经常询问我们“之”和“而”在众多用法中属于哪一种。因此在上课之前,我都会好好地预习课文,提前标注上一部分词语的解释,并在课上检验对错。久而久之,这倒成了我对语文学习的一大乐趣,课上也因此收获颇丰。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则是老师对于兼语用法的分析,“兼语”这个词我几乎从未听过,而且这种用法也不要求初中阶段掌握,但老师仍会仔细分析。尽管我听得云里雾里,有时感觉理解了,但一会儿又感觉不怎么对。在如此反复的过程中,我也得到了许多趣味。
魅力产生兴趣,兴趣产生动力。我对语文学习,尤其是对文言文的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都期盼着语文课,并在课后仔细琢磨不懂的地方。也正因如此,我将兴趣转化为动力,对文言文的理解更加深刻也更为牢固,考试也取得了更好的成绩。
感谢语文老师,为我带来一堂堂有着无穷魅力的语文课,有如魔法一般吸引着我。如今离毕业不远了,几十天后就再也无法上这样一堂充满魅力的语文课了。唉!真得感叹时光短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