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但我更喜欢的是小白兔,所以我养了两只小白兔。
小白兔它脸蛋儿圆圆的,长畅的耳朵里面还带有一点粉红色的,一双眼睛圆溜溜的、红红的眨着亮光,像两颗红宝石。它的身体是雪白色的,像暖绵绵的被子,摸上去可舒服了,我还给它们取了名字叫“小花”。
记得有一次,我喂它们吃红萝卜的时候,故意想逗逗它们。我一下子把红萝卜放在左边,一下子放在右边,只见它可怜的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快给我吃吧!”,我笑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我停下笑声,拿住红萝卜专心的给他们吃,它们津津有味的吃着,吃得很快,一下子就把红萝卜吃光了。
平时中午的时候,我都会带着它们在院子里自由活动一下,只见它们高兴得一蹦一跳的,有时还会逗着我玩呢。
有一回,我因为考试成绩不好,心情不好受的时候,小白兔好像看出了我的心思一样,都一直过来粘在我身边,不时发出声音,圆溜溜的眼睛望着我,一下子又是跳又是蹦,一下子不停的动耳朵,好像在安慰我,弄得我哈哈大笑个不停!让我的心情一下子好多了,不再那么忧愁了。
你看小白兔它是不是很可爱,会安慰我和逗我开心,有时还会帮我找东西呢,自从有了它们,我的生活变得更开心。
我爱小白兔,对我来说,它不是动物,而是我的知心好朋友,它们和我天天相处,给我成长的路上带来了许多欢乐,带来了更多乐趣!
昏暗的灯光下,我笔尖流转的速度越来越慢,终是不敌那倦意,笔尖随着坠下的脑袋一起,戳在了桌案上,墨色模糊了纸上的宋体印出的名字……
在模模糊糊睁眼,月亮正挂梢头,我慌忙起身,竟动弹不得,垂眸,石案几乎贴在自己眼前!大概是睁眼的方式不对,我使劲眨眼,再睁开,却更是惊愕,不远处,一个白衣飘飘的人正踏着月光缓缓走来,他有些微醺,身上的潇洒几乎顺着那酒香荡进了我心里,心里毫无根据的确定了自己的第一反应——青莲居士。
哪怕素未谋面,却在看见他的一刹,心中便掀起了惊涛骇浪,仿佛一瞬间,就理解了书中那所谓的,一眼万年。
他如谪仙般靠近,从我身旁提起一个小壶,酒水与瓷器碰撞的清冽声响在我耳畔回荡,他似乎笑了,肆意,却不张扬。只手一捞,我顿时感觉身体一轻,便靠近了他那还未收敛笑意的唇角,抬眼,就能看到他那清澈干净的眼眸,微微低垂着,掩盖了他的满腹经纶,也将他的豪情、悲愤与不甘留在眼底深处,只留下潇洒的背影给世人。
一杯,又是一杯……微皱的宣纸不知什么时候被摊在了桌上,上面已有墨迹,狂草凌乱,却也是错落有致,一笔一划都彰显着作者那喷薄而出,又无处安放的情感。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纵使无数次见过、背过这首令人头疼的长诗,今此一见,却还是不免震撼,那酣畅的笔画无处不在显示作者当时的癫狂,可我抬头,竟在那透亮的眸中见到了一丝转瞬即逝的落寞,是肆意之后的黯然……对啊,他不过三十多岁,正当壮年,像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会甘于平凡呢?
我再一次靠近他的眼睛,那落寞早已消散,又是一片平静清明,我却仿佛突然在他眼中看到了整个世界,他游历过的大好河山,他见过的人间百态,几乎一瞬间,全都装在了他眼中,偏偏却又好像空无一物,什么都入不了他的眼。
那一刻,所有星辉都为此失了色彩,我恍惚间,脑海中突然冒出了一句话。
“醉前,他是大唐的,醉后,盛唐是他的。”
大概,就是这样吧,一口烈酒,一笔浓墨,万载江湖,诗酒留香。